专题研究
分层新规便利企业 新三板强化与北交所一体化发展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2022-03-24

  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新规从新三板创新层的进入条件、进层频次、降层安排等5个方面进行优化。创新层进层频次由过去每年1次增至每年6次,这将更加便利企业灵活安排进层时点,进一步提高创新层与北交所的联动效应。

  市场分层是新三板的特色制度安排,自2016年运行至今已有6年。随着去年北交所的开市,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将担负起新的功能定位,集中体现为北交所上市的“后备军”、规范培育的“训练营”和市场生态的“稳定器”。创新层在其中更是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既要为北交所持续输送优质企业,也要为暂未上市的企业提供融资发展的渠道。优化分层管理制度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分层制度进一步优化了进层财务条件,促进创新层公司质量提升。按照新规,各相关指标的设定更加适配挂牌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情况,同时与北交所上市条件拉开梯度。具体包括,净利润标准适当降低净资产收益率要求;收入增长标准适当提高收入金额,降低增速要求;增设研发类标准,匹配适当融资金额和市值要求等。

  分层准入标准的调整,是不是相当于放宽了创新层进层标准?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本次进层标准的调整,不是简单放宽创新层进层要求,而是根据目前的层级定位和市场发展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考量并综合优化。

  具体从各项进层标准看,指标有增有减,数值有升有降,更加适配挂牌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情况,同时与北交所上市条件拉开梯度,强化了与北交所的一体化发展。

  新规另一大亮点是优化进层频次。此前,新三板基础层企业进入创新层,只能在每年4月30日启动定期调入。而根据新规,全年共设6次创新层进层安排,其中上半年2月至6月可逐月实施,下半年9月实施一次。如此一来,企业就可以更加从容、有序地安排年报披露、发行融资、进入创新层,以及筹备上市等。

  值得一提的是,对计划在9月进入创新层的企业,为从严把控质量,防止公司进层后短时间内即“业绩变脸”,新规增设中期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得同比下滑的要求。

  具体到今年,全国股转公司共拟实施4次创新层进层安排,分别以3月31日、4月29日、5月31日和8月31日为进层启动日。

  新规还严格降层安排,对不适合在创新层挂牌的公司及时调出。具体是,增设对财务报告不保真、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公司”的降层情形。同时还统一实施流程,认定降层情形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处理,进一步提高时效性。


阅读: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