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12号
现公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5月14日
附件:《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