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其份额交易实行与现有证券投资基金相同的收费标准。为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所暂免收取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的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流量费。
本所恢复收取前述交易费用的,将另行发布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