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以来,到2013年,已走过了15年的风雨历程。这一历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始规范阶段(1998~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拉开了帷幕,以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的发行为标志,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规范发展时期,直至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通过,这一阶段为初始规范阶段。截至2003年底,共有34家正式成立的规范化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54只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56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市值约862亿元,开放式基金管理规模837亿元,并出现多种投资风格。
第二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2004~2007年)。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正式实施为标志,证券投资基金业从此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4年6月1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投资基金业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证券投资基金业从此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其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市场地位日趋重要。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有基金公司59家,管理基金346只,资产管理规模为22339亿份,基金净值为32762亿元,基金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的比重达到28%。
第三阶段为多元化资产管理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中国基金业在经历了前两个阶段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2007年7月5日施行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业务管理试行办法》,和2007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标志着中国基金业开始步入多元化资产管理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