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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专题

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

组织单位:基金年鉴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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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资产管理市场蓬勃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为应对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基金年鉴编辑部特邀业内专家带来本期线上专栏课“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



课题内容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环境

资产管理市场统一监管

资管业务的主要类型

统一监管制度

基金公司与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模式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适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纠纷范围

法律适用规则

责任主体

举证责任分配

告知说明义务

金融风险多发期

经济环境变化

金融环境变化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缺陷

司法理念转换

以类型化解释方法落实功能监管原则

以穿透式审判思维落实穿透监管原则

遵循诉讼经济原则,引导投资者运用代表人诉讼制度

合理把握依法合规与业务创新的关系

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意识

新冠疫情背景下的资管业务法律风险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识别

新冠疫情下资管产品的投资、申赎、清算等责任的确定

二、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对投资者的责任承担

举证责任分配

告知说明义务

产品管理

尽职调查

信息披露

资产组合管理

假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法律文本管理

合同效力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公司人格否认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独立担保

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追偿问题

担保债权的范围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对抵押人的法律后果

房地分别抵押

约定担保物权的效力

三、ABS法律风险

真实出售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

资产转移风险

真实性风险

基础资产过于集中风险

提前还贷风险

资产变现风险

破产隔离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础资产转移

原始权益人或者担保人破产

信用增级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

法律环境风险

财产抵押质押中的风险

《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标准化票据的性质:是债不是票

货币基金能否投资标准化票据

存托机构的法律地位

存托机构与投资人及原始持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标准化票据与ABS的异同

四、非标融资风险管理

非标融资监管

非标融资的界定

非标融资限制

非标融资常见风险点

债权(应收账款)转让业务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结构安排

罚息和违约金约定过高的风险

再融资新规

进一步放宽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

扩大禁止兜底承诺范围

再融资规则修改后对于非标融资业务的影响


主讲嘉宾:李宪明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执业领域为银行与金融、公司与并购及证券与资本市场。长期一直专注于金融信托、项目融资、兼并收购、直接投资等业务领域。

曾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在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从事金融、国际贸易、外商投资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曾多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国务院法治局及证监会、银监会等机构有关金融立法方面的研讨、论证和起草工作,主要有《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物权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信托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国资产证券化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等。

担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中国慈善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注:所有线上课程对基金年鉴会员单位免费开放,即入即享用!

详情咨询:010-8582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