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前,基金专户子公司正式启动分类监管的重磅消息,引起行业广泛关注。从行业了解到,目前这类子公司的分类监管情况已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专户子公司的分类监管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档,不同的分档可从事业务类型不同,A类或可从事非标、ABS等多种业务,而B类和C类不能参与ABS等业务,而D类公司风险隐患较大、持续经营能力不足,恐面临被动退出。多家基金专户子公司也已经获悉自身评级情况,未来将据此制定新的发展规划。
另一位熟悉行业的人士则透露,目前的分类监管结果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档。A类名单综合考虑子公司合规风控水平、存量风险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指标,数量仅有10余家,甚至不能覆盖每个季度基金业协会公布的基金子公司规模前20名。B和C类子公司数量较多,监管会视各家基金子公司接下来主营业务调整、开展情况来重新进行打分归档。D类公司风险隐患较大、持续经营能力不足,恐面临被动退出。
这一情况也得到其他业内人士的证实。据悉,此次分类监管之中,仅少部分基金子公司在此次分类监管中获得A类评级,其中不乏一些银行系基金子公司以及大型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子公司。也有部分基金子公司目前的分类监管评级为“B类”。
A类子公司可正常开展ABS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交易所会根据基金专户子公司分类监管类别差异化审核,对于划分为A类的专户子公司可正常开展ABS业务,对于划分为非A类的子公司可能将暂停开展ABS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ABS业务是基金专户子公司重要业务方向之一,这一变化也成为行业的聚焦点。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毛慧表示,2016年子公司新规明确禁止母子公司同业竞争,使得子公司在标准化产品的业务线上受到限制,而2018年资管新规的颁布标志着子公司通道业务的彻底终结。由于ABS这一类特殊的融资业务还没有受到资管新规约束,所以成为各子公司开拓业务的方向。
同样,方兴未艾的公募REITs这一采取“公募基金持有ABS”产品结构的项目也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拓宽投资渠道。但由于能纳入A类名单的专户子公司数量较少,原本从事ABS业务的子公司必然需要转型,发挥自身和母公司的优势如投研能力、风控能力、销售能力等,探索股权投资、投顾业务这类主动管理项目。
不过,也有人士认为,基金专户子公司在ABS行业中的影响已经非常小,根据WIND统计,截止3月17日,专户子公司备案发行的ABS数量11只,规模61.22元,分别占全行业规模的6.75%和3.79%。
由于多数专户子公司资本金规模较少,在净资本限制下,开展ABS业务的意义不大,即使没有监管分类评级,也有一些公司主动退出该市场。但由于整个专户子公司行业近年来在ABS业务中的参与度不高,因此本次分类监管导致的对ABS业务的影响预计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