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发〔2014〕11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机构:
为配合新《基金法》的实施,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现予发布。
附件:
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pdf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