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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第11期)
来源:可持续投资与ESG研究
作者:
2023-07-07

  【总览】

  一、国际ESG动态

  1.IS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2.世界经济论坛成立编报者小组,支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

  3.新加坡与联合国发起联合倡议,推动中小微企业ESG证书数字化

  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ESG评级及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咨询文件

  5.澳大利亚将从2024年开始对公司引入强制性气候相关报告

  6.英伟达成为最受ESG基金欢迎的股票之一

  7.全球ESG法规数量持续增长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金融管理局计划建立绿色分类法

  2.香港成立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

  3.深交所与中国节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更好助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4.券商分类评价工作中考核社会责任情况

  5.湖州转型金融《融资主体公正转型评估办法》中纳入ESG表现等评估指标

  【详细】

  一、国际ESG动态

  1.IS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简称IS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简称IFRS S2)。IFRS S1旨在提供一套针对主体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整体要求,从而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IFRS S2要求主体披露可合理预期会影响该主体发展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信息,以帮助通用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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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

  2.世界经济论坛成立编报者小组,支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

  2023年6月6日,世界经济论坛(简称论坛)宣布成立论坛编报者小组。该小组由不超过20名从事企业报告的高级编报者组成,负责就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简称ISSB)准则的可行性、实用性和进一步指导的潜在需求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在2023年6月底ISSB正式发布其首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后,论坛编报者小组将向ISSB分享其关于准则的专业见解并提供相关实务案例。该小组将重点聚焦企业能力建设,以促进首批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得到广泛且高质量的采用。

  3.新加坡与联合国发起联合倡议,推动中小微企业ESG证书数字化

  2023年6月22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法律实体标识符基金会(GLEIF)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联合签署了一份意向声明,宣布启动一项合作倡议,为全球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s)开发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数字证书。

  该计划被称为“萨凡纳计划”(Project Savannah),旨在通过利用数字计划(如MAS的Project Greenprint)来帮助简化中小微企业的ESG报告流程,以生成可存储在中小微企业法人实体标识符(LEI)记录中的ESG数据凭证。这样一来,中小微企业将能够向其商业伙伴传送经核实的实体信息和关键ESG数据,从而加强其获得全球融资和供应链机会的能力。

  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ESG评级及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咨询文件

  6月2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ESG评级及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咨询文件。本咨询文件旨在就其建议寻求反馈,即通过分阶段和相称的监管方法,从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的自愿行业行为准则开始,提高新加坡ESG评级和数据产品的标准和披露。

  MAS认为,供应商应该披露ESG评级或数据产品的测量目标,包括标的对外部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对过渡风险的暴露程度。此外,供应商还需要披露标的的关键绩效指标,以及其前瞻性战略计划和目标,以便减少漂绿风险。MAS要求供应商采用不遵守就解释的方式,要么遵守准则的要求,要么解释不遵守的原因。

  在ESG评级和数据的可信度方面,MAS建议供应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第三方保证或者审计,供应商可以将这些信息公开披露在网站中,以便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产品。

  目前MAS正在针对这一监管文件征求金融机构、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随后将为供应商留出时间适应新的行业准则。在未来全球ESG评级监管发展更加清晰的情况下,MAS计划对供应商的准入和持续监管要求做出新的规定,正式建立ESG评级监管制度。

  5.澳大利亚将从2024年开始对公司引入强制性气候相关报告

  6月27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发布咨询文件,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对公司和金融机构实施强制性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要求,该文件详细说明了拟议的报告规则并寻求反馈意见。报告要求最早将于2024年适用于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将在接下来的三年内逐步实施。

  咨询文件指出:“政府承诺确保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气候相关计划、金融风险和机遇方面,向澳大利亚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大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作为这一承诺的一部分,政府将引入标准化、与国际接轨的报告要求企业披露治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和指标,包括温室气体。”

  与ISSB类似,澳大利亚提出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侧重于核心要素,侧重于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的细节以及指标和目标。一些具体建议包括要求公司披露过渡计划,包括关于抵消、目标设定和缓解战略、用于监测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进程以及使用情景分析的信息。除行业特定指标外,该规则还要求企业报告范围1、范围2以及重大的范围3排放。

  6.英伟达成为最受ESG基金欢迎的股票之一

  据市场消息,最近短短几周,英伟达的崛起就吸引了至少100家ESG基金,并成为这些将环境、社会和治理指标纳入投资策略的资产管理公司最受欢迎的股票之一。最新披露的文件汇编数据显示,目前共有超过1400只ESG基金直接持有英伟达,另有500只基金有间接的敞口。

  7.全球ESG法规数量持续增长

  近年来,全球ESG体系发展呈现出政策法规数量持续增长、监管要求日益严格、信息披露渐趋强制性的态势。根据ESG数据机构ESG Book的研究,全球ESG法规在过去十年中增加了155%。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全球已出台1255项新ESG法规,在2001-2010年间则有493条ESG法规公布。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金融管理局计划建立绿色分类法

  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HKMA)计划建立绿色分类法,以便加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绿色分类法的历史和现状

  2012年,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简称CBI)制定了全球首个绿色分类法,作为绿色债券市场的自愿指南。此后,绿色分类法从市场主导的工具逐步转变为政府主导的工具。目前全球已经有20多个司法管辖区建立了绿色分类法(包括可持续金融分类法等)。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分类法一共有三种:

  基于白名单的绿色分类法:这一分类法直接确定每个部门或者子部门的合规项目和经济活动,例如:中国等。

  基于技术筛选标准的分类法:这一分类法为经济活动在气候变化和环境层面确定阈值和筛选标准,例如:欧盟等。

  基于原则的分类法:这一分类法为市场定义了一套总体原则,但没有指定特定的活动和阈值,例如: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

  全球绿色分类法的发展,令市场担忧不同的分类法可能对投资者产生混淆。因此,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简称IPSF)正在协调各国的分类法包含的资产和指标,并计划建立共同分类法。

  香港绿色分类法的后续计划

  香港的绿色分类法旨在为金融行业提供国际公认的绿色、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的定义。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委托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协助开发绿色分类法。新的绿色分类法将基于共同分类法创建,并增加中国和欧盟绿色分类法的特点。

  绿色分类法将由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架构指导小组负责。最初的绿色分类法计划包含有限的部门和活动,以便制定内部结构、核心要素和关键机制,并收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2.香港成立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

  6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成立绿色科技及金融发展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拥抱绿色转型、达致碳中和是国家和全球的共同目标,香港推动绿色发展方向的目标和策略都非常明确。

  绿色金融方面,香港在亚洲已处于领先地位,除了是区内的绿色筹融资中心,更在多个范畴贡献全球市场的绿色标准制定。

  绿色科技方面,香港拥有不少出色的企业和初创公司,其中不少已拓展海外市场。香港未来要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兄弟城市的协作,大力汇聚区内以至全球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引导资金支持区内的绿色转型,尤其是加速绿色科技和绿色金融双引擎更高速发展和相互促进,建立全新的产业链。

  3.深交所与中国节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更好助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节能)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绿色低碳是深交所三大重点领域之一。深交所与中国节能在服务绿色发展、落实“双碳”战略等方面使命相同、目标一致。双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前期合作硕果累累,中国节能旗下有5家深市上市公司。双方将以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聚焦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围绕企业上市培育、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展、产融服务平台搭建、加强研讨培训、推动国际化发展等开展全面合作,并在ESG体系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进行探索,进一步共享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服务好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4.券商分类评价工作中考核社会责任情况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记者从券商处获悉,地方证监局近日通知辖区券商做好2023年分类评价工作。通知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填报《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且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

  监管方面表示,今年分类评价工作中,将对证券公司服务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行业文化建设、证券公司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对证券公司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证券公司予以扣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扣分项自评底稿中,要求报送“公司员工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需要券商填写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的薪酬数据。此外,各券商须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

  5.湖州转型金融《融资主体公正转型评估办法》中纳入ESG表现等评估指标

  6月30日上午,湖州在北京举办转型金融研讨会,在国内率先发布转型金融支持活动目录2.0、重点行业转型目标规划指南、融资主体转型方案编制大纲、公正转型评估办法等多项转型金融改革成果。

  《转型金融支持活动目录》:针对转型活动认定难、企业转型技术路径规划难的堵点,综合采用“白名单”与“技术中立”原则,围绕全市“8 1”类重点高碳行业,规划106项转型技术或路径,为企业指明未来低碳转型技术方向。

  《重点行业转型目标规划指南》:针对企业转型目标设置不清晰的难点,依据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区域性转型目标规划指南,引导规上企业设置优于行业指引目标的短、中、长期转型目标,防止“假转型”风险。

  《融资主体转型方案编制大纲》:针对企业转型方案制定难的痛点,通过制定转型方案编制大纲,为企业制定科学可信的转型方案提供标准化模板,为金融机构开发转型金融产品提供参照依据。

  《融资主体公正转型评估办法》:为保证转型活动社会公正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员工稳定性、供应链韧性、ESG表现等多项评估指标,引导融资主体评估、披露并采取措施缓解转型活动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

  《银行信贷碳排放计量方法指南》:针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碳核算能力不足的短板,制定银行信贷碳排放计量地方标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碳排放测算方式与要求,精准测算信贷碳足迹,促进绿色信贷资金精准投放。

  说明: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讯信息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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