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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第26期)
来源:可持续投资与ESG研究
作者:
2024-03-13

  【总览】

  一、国际ESG动态

  1.新加坡分阶段实施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强制要求

  2.新加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新的气候报告要求

  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气候披露规则

  4.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战略

  5.英国计划监管ESG评级供应商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举行首个绿色周

  2.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3.上交所将发布科创板ESG指数

  4.上海市商务委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5.CCER市场重启后全国首单CCER开发挂钩贷款落地四川成都

  【详细】

  一、国际ESG动态

  1.新加坡分阶段实施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的气候信息披露强制要求

  2月28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发布了针对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强制性气候报告的详细信息。具体分阶段实施计划如下:

  从2025财年开始,所有上市公司将被要求按照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标准报告提交年度气候信息披露(CRD)。

  从2027财年开始,大型非上市公司(年收入至少10亿美元、总资产至少5亿美元)也将被要求强制披露。

  对范畴1/2/3的碳排放披露,分阶段、分公司类型提出要求:上市公司从2025财年起披露范畴1和2,从2026财年起披露范畴3;大型非上市公司从2027财年起披露范畴1和2,不早于2029财年起披露范畴3。

  对范畴1和2的外部有限鉴证(审验),也是分阶段、分公司类型提出要求:上市公司从2027财年开始要求审验;大型非上市公司从2029财年开始要求审验。

  针对有的大型非上市公司提出自身或母公司已经披露了气候相关信息是否可以豁免的问题,ACRA的回应是:如果母公司已经使用与ISSB标准相一致的标准或同等标准(如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且相关披露有包括该大型非上市公司,则可予以豁免;如果母公司已经使用其他国际标准或框架(如GRI和TCFD),则可予以三年豁免(即2027-2029财年),之后ACRA视乎相关标准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豁免。

  2.新加坡将为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新的气候报告要求

  3月6日,新加坡政府宣布推出一项新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补助金,为公司提供高达制作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成本的近三分之一的支持。

  根据ERM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公司发行人每年平均花费53.3万美元用于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其中最大的成本类别包括温室气体(GHG)分析、气候情景分析和内部气候风险管理控制。同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了满足其最初提议的气候报告规则的估计成本,预计第一年的成本为64万美元,发行人的年度持续成本为53万美元。

  新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补助金制度将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和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管理,将为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大型企业编制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最高30%的费用支持,最高可达15万新元(11.2万美元)。同时,新加坡政府还将与指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商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制定第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小企业在第一年可获得70%的费用补助,第二和第三年则为50%。

  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气候披露规则

  3月6日,美国证监会SEC发布气候信息披露新规。SEC仅仅是借鉴了TCFD的披露要素,不仅将披露支柱拆分为五大模块,还在具体责任程度和适用条件上进行了大幅调整。SEC气候新规的披露内容大致要求如下:

  在管治(governance)方面,有关董事会对气候相关事宜的监督情况和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方面的作用,是强制披露内容。

  在战略(strategy)方面,发行人需要披露对其业务战略、运营结果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气候相关风险,并描述此类风险是在短期(未来12个月)或长期(未来12个月之后)出现。但无需披露对未来的预期信息,以及非强制披露重大气候相关风险对财务影响的量化信息。此外,只有当发行人制定策略来应对重大气候相关风险、开展情景分析、制定针对转型风险的(转型)计划,以及使用内部碳价(internal carbon price)是重要的情况下,才需要披露相关信息。

  在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方面,发行人只需要披露与重大气候风险有关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流程,并且只有当发行人正在管理某项重大气候风险时,才需要披露如何将此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在目标(targets and goals)方面,发行人也仅仅需要披露已经或有合理可能性对其产生重要影响的气候目标。以及,如果碳补偿(carbon offset)或可再生能源证书(REC)是实现气候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行人才需要披露相关信息。

  在温室气体排放指标方面,发行人仅仅在范畴1或范畴2温室气体排放量具有重要性时,才需要披露此数据。不再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范畴3温室气体排放。

  注:LAFs指大型加速申报人,AFs指加速申报人、SRCs指小型报告公司、EGCs指新兴成长企业、NAFs指非加速申报人。

  4.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战略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DEI)战略,旨在培养和维护具有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的工作文化,加强员工的创新能力,提高ESMA的人力资源发展。

  ESMA已经制定了2024年-2027年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战略目标,包括:

  塑造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的工作场所,使每个员工能够在工作中成长和发展;

  确保员工行为不会损害同事及外部利益相关者;

  提高组织多样性,建议有关DEI的组织责任;

  培养员工归属感,创建安全、支持的工作环境。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ESMA将重点关注以下四个优先事项:

  提高员工意识:ESMA将确保所有员工(包含实习生)了解DEI的重要性;

  开发衡量工具:ESMA将开发工具以便衡量DEI的发展;

  完善招聘流程:ESMA将完善招聘流程,使其符合DEI原则和价值观;

  纳入工作规划:ESMA将考虑在所有工作政策和程序中纳入DEI。

  5.英国计划监管ESG评级供应商

  3月6日,英国在发布的2024年春季预算(Spring Budget 2024)中表示,政府将监管在英国从事ESG评级工作的供应商,ESG评级提供商将被纳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范围。

  FCA在此前已经成立了ESG咨询委员会,将ESG纳入监管流程,旨在提高ESG信息披露透明度,帮助投资者获得绿色产品和服务。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举行首个绿色周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2月23日在网志发表文章:香港于2月26日至3月2日举行首个绿色周,探讨如何推动全球绿色经济以实践可持续发展,并支持香港发展绿色科技和绿色金融。其中提到绿色金融科技相关措施,包括

  发布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简称“督导小组”)于2月21日在其网站正式推出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并免费开放给公众使用,以便香港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可持续信息披露。这些工具能够帮助用户根据实际的活动水平计算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在数据有限的情况下估算其投资或贷款对象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优化督导小组官方网站:督导小组于2月21日已经全面更新其官方网站,除了加入上述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外,还加入了供非上市公司使用的气候和环境风险问卷的电子版本。该问卷由督导小组与CDP共同制订推出,协助企业进行可持续信息披露。

  2.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目录》是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目录》共分三级,包括7类一级目录、31类二级目录、246类三级目录。

  《目录》及其解释说明,明确了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产业的细分类别和具体内涵,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为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提供依据。《目录》应用实施过程中,各地方、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区域、领域发展重点,以《目录》为基础,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工作实际制修订细化目录、子目录或拓展目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目录》要求的项目或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3.上交所将发布科创板ESG指数

  2月28日,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发布公告,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进一步完善科创板指数体系,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将于2024年3月21日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ESG指数。上证科创板ESG指数从科创板市场中选取中证ESG评价最高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科创板市场ESG表现较好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4.上海市商务委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3月1日,上海市商务委印发《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其中提到,到2026年,基本形成本市政府、行业组织、涉外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协同发展的涉外企业ESG生态体系。本市涉外企业ESG理念全面树立,企业ESG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具有涉外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实现全覆盖,民营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企业ESG报告编制及评价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上海ESG工作在国内及国际的影响力。大力引进一批ESG领域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认可的本土ESG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ESG专业服务能级和水平。发布一批涉外企业ESG优秀案例,进一步发挥ESG创新生态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5.CCER市场重启后全国首单CCER开发挂钩贷款落地四川成都

  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称,全国首笔CCER(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挂钩贷款已于近日在成都落地发放。四川监管局还表示,加大力度督导银行机构结合CCER市场重启,开发专项绿色信贷产品,创设CCER开发挂钩贷款,将授信审批与企业CCER碳汇项目审批挂钩,将企业备案成功的减排量追加质押,以此下浮贷款利率,进一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碳汇开发,着力完善碳金融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说明: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讯信息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ESG咨询:010-858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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