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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第25期)
来源:可持续投资与ESG研究
作者:
2024-02-29

  【总览】

  一、国际ESG动态

  1.欧洲央行发布“2024-2025年气候与自然计划”

  2.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首个ESG评级规则达成临时协议

  3.GRI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

  4.马来西亚启动关于采用IFRS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磋商

  5.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在纽约召开,首份“采用指南概览”发布

  二、国内ESG动态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

  2.工信部: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

  3.三大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4.上海市《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5.利好接连释放全国碳市场加快升级扩容

  【详细】

  一、国际ESG动态

  1.欧洲央行发布“2024-2025年气候与自然计划”

  2024年1月30日,欧洲央行(ECB)宣布决定扩大其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发布了新的“2024-2025年气候与自然计划”,概述了未来两年在这些领域的行动路线图。欧洲央行的新路线图概述了每个新重点领域计划的关键措施和行动。在“引导向绿色经济转型”的框架下,计划采取的行动包括评估转型融资对货币政策机制的影响、评估绿色投资需求、分析转型带来的结构性后果以及推进以气候方面为重点的宏观经济模型框架。在应对气候变化物理影响的工作中,欧洲央行推进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气候情景和用于宏观经济预测框架,提高支持物理风险分析的数据可用性,还有探索气候适应对经济和金融部门的影响,包括保险保障缺口和投资需求。欧洲央行还将分析气候变化与自然退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之间的联系,以及相关的经济和金融影响。

  2.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首个ESG评级规则达成临时协议

  2024年2月5日,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一项关于ESG评级活动的法规提案达成了临时协议。根据新规则,ESG评级提供商将需要获得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授权和监督,并遵守透明度要求,特别是在其方法和信息来源方面。如果金融市场参与者或财务顾问在其营销传播中披露ESG评级,他们将在其网站上包含有关此类ESG评级所用方法的信息。如果提供单一评级,则E、S和G因素的权重应明确。新规则旨在通过提高ESG评级机构运营的透明度和完整性以及防止潜在的利益冲突来加强ESG评级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产品的信心。

  3.GRI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

  2024年2月5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采矿业可持续披露标准“GRI14:Mining Sector 2024”。该标准是GRI公布的第四个行业标准。GRI14涉及25个实质性事项——涵盖排放、废物、土地人权、资源权、气候变化、童工、反腐败和社区参与等关键主题,并设定了对现场透明度的期望,以帮助利益相关者按地点和特定矿物评估影响和风险。新标准中涵盖了GRI以前未曾涉及的“尾矿管理、手工和小规模采矿以及在冲突地区运营”主题。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采矿和采石的组织,包括勘探和开采、初级加工和相关支持服务。新标准将于2026年生效,并鼓励尽早采用。

  4.马来西亚启动关于采用IFRS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磋商

  2024年2月15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宣布,其可持续发展报告咨询委员会(ACSR)将就拟使用IFRS基金会的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作为上市公司和大型公司强制报告要求的基础展开咨询。此次磋商是在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去年推出ACSR后进行的,旨在促进在新的马来西亚国家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NSRF)中使用ISSB标准,此外还确定和支持NSRF的其他要素,包括保证和能力建设框架。新的咨询征求有关实施IFRSS1和S2的关键问题的反馈,包括实施的范围和时间、过渡减免以及与保证相关的问题。

  5.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在纽约召开,首份“采用指南概览”发布

  2024年2月22日,来自全球5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约1000家公司、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方在纽约举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研讨会”上汇聚一堂,就全球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简称ISSB准则)交流见解。为了支持监管机构安排和规划ISSB准则的采用进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概览:首份采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ISSB准则的司法管辖区指南》(简称《采用指南概览》)。采用指南概览旨在通过列出各司法管辖区采用方式的特点,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透明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还公布了一份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司法管辖区征询意见清单,供各利益相关方了解。

  二、国内ESG动态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括三十三个条款,主要涉及坚持党的领导、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构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等方面的内容。《条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监管,并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基本制度框架,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强化防范和严厉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排放数据真实是碳排放权交易正常进行和发挥政策功能的基本前提。在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方面,《条例》主要从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四个方面作了规定。《条例》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

  2.工信部: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

  2024年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明确建设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3.三大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沪深交易所采取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北交所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规定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此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还安排了过渡期及缓释措施。具体而言,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披露主体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4.上海市《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2月26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市委部署,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着力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

  会议原则同意《加快提升本市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能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并指出,要推动提高涉外企业ESG能力,构筑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要强化规则标准对接,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规则体系,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相关标准。要强化产业生态支撑,打造一批ESG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集聚一批高能级的评级机构、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大力引进培育通晓环境、管理、金融等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要强化标杆示范引领,优先将ESG披露和评级情况良好的企业纳入信贷、外贸、消费等政策支持范围,发挥国企的示范带头作用,选树推广一批ESG优秀实践案例。

  5.利好接连释放全国碳市场加快升级扩容

  2024年全国碳市场步入第三个履约期,利好接连释放,升级扩容步伐提速。据悉,电力行业正在研究深化相关配套机制,制定适应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要求的配额分配方案。同时,水泥、电解铝行业也在加紧准备工作,有望成为首批扩容行业。我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第二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从可交易的二氧化碳排放规模看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4.42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249.19亿元,综合成交均价为56.43元/吨,比第一个履约周期的综合成交均价提高约32%。

  说明: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讯信息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ESG咨询:010-858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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