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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第24期)
来源:可持续投资与ESG研究
作者:
2024-02-28

  【总览】

  一、国际ESG动态

  1.320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承诺根据TNFD框架披露自然相关财务风险

  2.欧洲议会批准新法律,禁止误导性产品可持续性声明

  3.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就ESG风险管理指南草案征求意见

  4.EFRAG发布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

  5.欧盟立法者批准将特定行业和非欧盟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推迟2年

  6.澳大利亚提出新法案:要求公司进行强制性气候报告

  7.IFRS与GRI发布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参考

  8.GRI发布新的生物多样性标准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推出“ESG一站通”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2.香港证监会发布未来三年策略重点

  3.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4.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5.工信部计划在2024年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

  6.央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相关工作

  【详细】

  一、国际ESG动态

  1.320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承诺根据TNFD框架披露自然相关财务风险

  1月16日,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宣布来自46个国家的320家机构已承诺根据2023年9月发布的TNFD建议进行与自然相关的信息披露。

  首批采纳TNFD建议的机构包括:各地区、各行业的领先上市公司,市值达4万亿美元;100多家金融机构,包括一些全球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管理资产达14万亿美元,以及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领先的市场中介机构,如证券交易所、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组织表示将开始采用TNFD建议,并在2023、2024或2025财年的年度企业报告中发布与TNFD相一致的披露信息。

  2.欧洲议会批准新法律,禁止误导性产品可持续性声明

  1月17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改善产品标签并禁止使用误导性环境声明的法律指令《赋能消费者以实现绿色转型》,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性营销行为的影响,并帮助他们做出更明智的消费选择。

  新指令禁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使用“环境友好”“天然”“可生物降解”“气候中性”或“生态”等一般性环境声明,旨在使产品标签更清晰、更可信。可持续标签的使用也将受到监管,未来欧盟将只允许使用基于官方认证计划或由公共当局制定的可持续性标签。此外,该指令还将禁止声称产品通过排放抵消计划在环境上具有中性、减少或积极影响。新指令还需要得到欧盟理事会的批准,一旦在欧盟官方公布,成员国将有两年的时间将这些规则纳入其国家法律。

  3.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就ESG风险管理指南草案征求意见

  1月18日,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宣布启动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指南草案的咨询,咨询期至2024年4月18日。该指南草案规定了银行识别、衡量、管理和监控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要求,包括制定应对欧盟向净零目标过渡所带来风险的计划。指南要求银行定期进行ESG风险的重要性评估,并将ESG风险纳入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同时,还要求机构制定基于资本要求指令(CRD)的过渡计划,以应对气候转型和由ESG因素引发的金融风险。指南旨在促进银行业更有效地管理和监控ESG风险。

  4.EFRAG发布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

  1月22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发布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旨在对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制定监管计划,规范可持续信息披露。该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

  本次发布的意见稿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针对已经上市的中小企业制定的可持续报告标准(ESRS LSME ED),二是针对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制定的可持续报告标准(VSME ED)。EFRAG计划将前者提交欧盟审议,并在2026年作为强制性披露要求,后者为企业自愿披露。

  ESRS LSME ED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一般要求、一般披露、政策、行动和目标、环境、社会、商业行为。非上市中小企业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VSME ED)与已上市中小企业制定的可持续报告准则意见稿(ESRS LSME ED)的内容类似,同样包括可持续披露准备以及具体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事项。相比之下VSME ED的信息披露比ESRS LSME ED更加简单。EFRAG认为简化的VSME ED可以减少非上市中小企业的披露负担,节约它们的资源。此外,VSME ED还包括两个可以选择的模块,分别是政策、行动和目标模块以及商业伙伴模块。

  5.欧盟立法者批准将特定行业和非欧盟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推迟2年

  1月24日,欧洲议会以21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一项提案,将《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主要方面推迟两年,包括采用企业提供特定行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标准以及欧盟以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该建议由欧盟委员会于10月份提出,作为其2024年委员会工作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将减轻公司的报告负担列为优先事项之一,并将推迟采用特定行业的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的最后期限列为关键行动之一。

  6.澳大利亚提出新法案:要求公司进行强制性气候报告

  1月12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的立法草案《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征求意见稿)》,旨在帮助澳大利亚最大限度地利用更清洁、更便宜、更可靠能源带来的经济机遇并管理气候变化风险。

  澳大利亚财政部于2022年12月发布了一项关于制定气候风险披露框架的“发现咨询”,随后于2023年6月宣布了实施强制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要求的计划。2023年10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曾发布一份征求意见稿,概述了其为公司报告气候相关信息而提出的标准,为新披露要求奠定了基础。

  根据新要求,公司必须报告与气候相关的重大风险和机遇、指标和目标,包括范围1、2和3排放,以及“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任何治理或风险管理流程、控制和程序”。

  根据立法草案,新披露要求将适用于所有需要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符合特定规模门槛的上市公司和大型私营公司,将根据企业规模分批推进。

  该立法草案包括分阶段实施范围3报告的方法,公司获得“有限豁免权”,即自要求的报告起始时间开始,使用额外一年来披露其间接价值链排放以及报告责任的适用情况。此外,该立法草案还提出引入与财务报告类似的气候相关报告的保证要求,并要求公司获得审计师出具的保证报告。

  7.IFRS与GRI发布温室气体披露互操作性参考

  1月18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联合发布了一份新指南,旨在使同时使用GRI标准和ISSB标准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披露的公司更高效地编制报告。这份报告阐述了企业在根据GRI 305:排放和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测量和披露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GHG)排放时应考虑的互操作性领域。

  GRI 305和IFRS S2中的要求表现出高度一致性。例如,两者都借鉴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这意味着已经使用GRI标准披露范围1、2和3温室气体排放的公司将能够根据IFRS S2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除此之外,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披露也可以根据公司在应用GRI 305和IFRS S2时做出的选择进行调整。

  8.GRI发布新的生物多样性标准

  1月25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最新版《GRI 101:生物多样性2024》标准,旨在使企业能够公开披露其对生物多样性的最重大影响,以及如何管理这些影响。新标准包括促进对整个供应链的影响进行报告,以及针对具体地点的影响报告等。GRI表示,新标准的发布经过了两年的制定过程,并建立在全球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关键进展的基础上,其已与TNFD、EFRAG、SBTN和WBA Nature Benchmark等组织合作,支持报告标准和系统之间的一致性。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推出“ESG一站通”平台,助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1月22日,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牵头建立的“ESG一站通”平台在香港举行启动典礼。该平台旨在配合国家和香港特区政府的“双碳”目标,全方位支持香港中小企业数字转型和实践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策略,迈向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加入“ESG一站通”的业界会员可免费进行在线ESG评估及取得绩效卡,参与知识分享研讨会、服务方案展示及交流会议等,利用创新科技加快达成其ESG目标。平台现已有逾150间支持机构(包括商会及团体),近200间企业加入成为绿色会员,往后将继续推广至更多企业,增加协同效应,创建平衡的ESG生态圈。

  2.香港证监会发布未来三年策略重点

  1月23日,香港证监会发表2024年至2026年的策略重点,阐述其发展香港证券市场、应对风险及保障投资者的方针。未来三年,香港证监会将竭力维持市场韧力,减轻对市场的严重损害;提升香港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和吸引力;以科技和ESG(即环境、社会及管治)引领金融市场转型以及提高机构韧力及营运效率。

  巩固香港作为领先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方面,香港证监会称,一、以务实方式引领香港及亚太区制订企业可持续披露标准;二、全球担当领导角色,拉近新兴市场与发达经济体的距离,并将内地碳市场与国际投资者联系起来,以推动增长;三、拓展本地ESG产品和市场,协力建构一个稳健而完整的ESG生态系统;四、遏制漂绿行为;五、培育可持续金融的人才;六、根据证监会的碳中和路线图,减少碳足迹。

  3.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的科学指引,是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持续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落实的切实行动。

  《行动计划》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规划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核心工具,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优先领域,每个优先领域下设6至8个优先行动,广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调查监测评估、保护恢复、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气候与环境治理、投融资、国际履约与合作等内容,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引。

  4.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1月22日上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CCER与2021年7月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仪式现场,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4家项目开发单位负责人签署了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和减排量交易合规倡议。据统计,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首日总成交量为375315吨,总成交额23835280元。

  我国CCER市场自2012年开启。2017年,国家发改委暂缓受理了CCER的备案申请。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随后,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一批CCER方法学,分别为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和红树林营造。

  5.工信部计划在2024年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

  1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计划在2024年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工业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开展工业数字化碳管理试点。2024年计划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大力发展氢能、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落后产能能耗、环保等要求,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6.央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相关工作

  1月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强工具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将设立信贷市场司,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工作。

  说明: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讯信息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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