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北交所强监管进行时 连发9次行动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2022-08-26

  近期,随着贝特瑞、连城数控等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相继被立案调查,北交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关的监管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

  事实上,自北交所开市以来,强监管一直相伴左右。据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被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口头警示、提交书面承诺形式不等。

  特别是进入二季度以来,北交所首例纪律处分落地生物谷,违法违规事项包括资金占用违规、信息披露违规以及承诺未履行等。

  在专业人士看来,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自设立以来,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紧抓“关键少数”,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整个资本市场的全面注册制的到来,强监管将会常态化且重中之重。

  监管升级

  据统计显示,自7月份以来,北交所发出了9次监管措施,涉及5家上市公司和多家券商、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7月12日,北交所首次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纪律处分,给予生物谷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给予生物谷以及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贺元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给予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处分原因包括生物谷及“关键少数”发生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违规事项;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未有效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情形。

  在新三板资深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看来,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强监管、零容忍、及时亮剑,可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持续监管,督促上市公司、核心股东及高管团队严守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四条底线,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市场风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助力北交所发展壮大。

  加强“关键少数”监管

  8月19日,继贝特瑞后,北交所上市公司连城数控对外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春安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据悉,北交所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提高“关键少数”合规意识的举措,包括开展系列合规培训,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提高合规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对于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上好“监管第一课”。上市当天北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即会组织“监管第一课”,及时向企业“关键少数”传递监管要求、提示违规风险,并针对新上市公司分批持续开展业务培训,系统讲解上市公司监管规则。

  此外,北交所编写了北交所上市公司常见合规问题提醒手册,总结业务办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专项业务的易错点,发送公司及保荐机构,对市场主体进行事前提醒;强化公众投资者监督。

  北交所下一步将加强“关键少数”行为监管,特别是公司对外投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二级市场交易等,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等情形的发生。

  重点关注“家族化”“一人兼多职”的公司,聚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防范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加强科技监管,在科技监管系统中增加“关键少数”监管画像模块,提高风险发现能力,及时应对和处置。

  最后,加大对“关键少数”的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与行政监管的衔接,触及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立案,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子沐研究创始人刘子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从北交所已有的几起立案调查来看,均涉及“关键少数”。在注册制大趋势下,监管部门一直在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实施严监管、零容忍的政策,皆在打造一个高度自律的资本市场新生态。“关键少数”做出违规行为的本身,第一责任人在于实施督导保荐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是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

  刘子沐认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熟悉资本市场是一个过程,而且,中小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股权集中度高。背后是股权结构及治理制度的问题。因为中小企业“关键少数”的行为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也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形象,这就是北交所与沪深市场在定位不同下,出现的差异。

  刘子沐预计,对于“关键少数”的严监管,这类专项监管将成为北交所的一大特点,并且会长期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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