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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期货公司受监管处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2019-07-18

  7月16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期货)采取暂停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决定。而就在7月11日,陕西证监局也发布了对迈科期货的监管处罚,限期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且核查验收前不得新增资管业务。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14家期货公司受到监管处罚,7月数量就占比四成。除了前述两家外,还有4家期货公司受到中期协“训诫”的纪律惩戒。

  大通期货处罚接二连三

  7月16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消息称,大通期货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形式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经查,公司对《关于对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18〕020号)整改验收未通过,且在资管业务运作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投后管理、推介宣传等方面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误导投资者,内控管理存在较大缺陷,人员条件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在个别时期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经营要求,信息披露不完整等违规事实。

  黑龙江证监局称,决定对大通期货采取暂停期货资产管理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起始时间为本行政监管措施下发之日。另外,还要求公司应保持营业场所、工作人员等的稳定,继续做好现有资管计划的维护、处置等全部工作。待公司经过整改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经检查验收后,可以解除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实际上,大通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近期屡屡受罚。去年6月,黑龙江证监局称,大通期货在通过子公司大通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未对资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且资管子公司财务管理不健全,反映出公司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公司改正。

  紧接着去年8月,因大通期货违规出借自有资金,黑龙江证监局对大通期货及多位大通期货高管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主因资管业务违规

  实际上,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14家期货公司受到了监管处罚,尤其7月以来处罚数量占比达到四成。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经有和合期货、新湖期货、中州期货、广州金控期货、中辉期货、浙江新世纪期货、长城期货、中衍期货、一德期货、中国国际期货、中辉期货、中投天琪期货、迈科期货、大通期货受到监管处罚,其中后6家公司均为今年7月受到处罚。

  从处罚原因来看,上述期货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内控制度不完善;风险监管报表存在漏报、错报的问题;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甚至提供虚假材料;对子公司管控不到位等等。就在7月,中期协对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移送的在2018年资产管理业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审理调查,其中涉及一德期货、中国国际期货、中辉期货、中投天琪期货等,受到处罚的原因更是多种多样,其中较多的是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未知MAC地址下单的问题。

  而从处罚结果来看,新湖期货被上交所要求暂停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限于新增客户)相关交易权限3个月;中州期货被山东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迈科期货被陕西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在完成整改及核查验收前,不得新增资管业务;大通期货被黑龙江证监局要求暂停期货资产管理业务12个月。另外,还对和合期货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监管谈话的措施。

  “这与现在严监管趋势是一致的,当前各个领域都面临较多的行政处罚,以加强对机构合规发展的约束。部分期货公司在合规经营方面还是存在不足,诸如资管业务中的绕监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严监管、重处罚是一种新常态,需要期货公司自身做好合规经营,建设健康的合规文化。”光大兴陇信托资深研究员袁吉伟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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