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制定并发布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与治理结构,指定部门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充足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负责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承担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对该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理财公司应当指定部门负责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并与投资管理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理财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第三方合作管理,确保及时充分获取相关信息,满足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办法还要求理财公司加强理财产品认购、赎回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合理运用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措施,以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合理运用管理措施还有助于保持投资策略的相对稳定,为投资者获取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收益。
此外,办法还明确,理财公司应当在合同中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理财产品未来可能运用的流动性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实际运用措施情况,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其形成合理预期、作出理性决策。
银保监会表示,规范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兑付能力,防范被动变现资产降低产品净值,既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申赎产品的权利,也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当前,理财产品正在推进净值化转型,对产品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出台这一办法,也有助于督促机构加强产品流动性管理,更好防范风险跨市场、跨产品传染。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将从发布之日起五个月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