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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双周报(第46期)
来源:可持续投资与ESG研究
作者:
2025-01-06

  【总览】

  一、国际ESG动态

  1.欧盟委员会建议在2025年整合ESG报告框架

  2.EFRAG发布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VSME

  3.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首批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

  4.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启动网络,支持新兴市场采用ISSB准则

  5.英国咨询委员会呼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

  2.香港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咨询总结

  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深交所发布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港股通内地企业ESG优选指数

  【详细】

  一、国际ESG动态

  1.欧盟委员会建议在2025年整合ESG报告框架

  近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von der Leyen)在讲话中提及,将欧盟现有和未来的某些ESG报告义务整合为一项“综合”法规,以简化公司将面临的日益增多的要求。

  特别是,冯德莱恩表示,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欧盟分类法规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中包含的“经常重叠”的报告要求将被合并,以努力“减少官僚主义”。新的综合法规将于2025年发布。

  2.EFRAG发布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VSME

  12月17日,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发布其非上市中小企业自愿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FRAG Voluntary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 for non-listed SMEs(VSME)),适用于非上市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旨在使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能够以简化和一致的方式报告ESG问题。欧盟委员会在对EFRAG的授权中表示,为非上市中小企业制定自愿标准将有助于小企业“标准化他们希望报告的可持续性信息,创造更好的机会获得绿色融资,从而促进向可持续经济的过渡。”

  VSME由“基础模块(Basic Module)”与“综合模块(Comprehensive Module)”两大模块组成,这两个模块预计将满足目前收到的业务合作伙伴的大部分要求(即银行、投资者和大型企业)。VSME包括跨行业业务的披露以及一些额外的数据以反映某些行业的特殊披露要求。EFRAG将在2025年启动一系列举措,包括发放支持指南和教育材料、外展、关注新情况和监控新兴工具和平台。

  3.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首批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

  12月19日,加拿大可持续准则理事会(CSSB)正式发布首批两项基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制定的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简称CSDS),分别为《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加拿大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当地企业将自愿执行上述两项准则,除非相关监管机构或政府部门另有规定。

  同时,CSSB还发布了一份《修订框架标准》,详细阐述了CSDS如何在ISSB准则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反映加拿大国内的优先事项。具体调整内容包括:一是CSDS的生效日期比ISSB准则晚一年;二是与ISSB准则要求企业同时发布财务报表和可持续披露报告不同,CSDS为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时间安排,即在采用CSDS的第一个财年将有九个月的时间窗口、第二个和第三个财年将有六个月的时间窗口发布可持续披露报告;三是CSDS针对披露气候以外其他可持续相关信息要求的过渡豁免期比ISSB准则多两年;四是CSDS针对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要求的过渡豁免期比ISSB准则多三年;五是CSDS允许企业在首次采用该准则的前三年内,针对情景分析仅披露定性信息。

  4.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启动网络,支持新兴市场采用ISSB准则

  12月18日,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下设的增长和新兴市场委员会(GEMC)启动了一个专门网络,旨在支持其成员采用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新网络旨在支持各司法管辖区(主要是新兴市场)采用ISSB准则,包括提供当地能力建设方面的援助,以及在区域层面推进信息共享的平台。

  新网络将涵盖已经采用该准则的司法管辖区以及考虑采用该准则的司法管辖区。网络启动时IOSCO GEMC成员加入,代表中国、巴西和墨西哥等31个司法管辖区。成员对该网络表达的关键兴趣领域包括在ISSB准则的监管和执行方面的能力建设、开展深入讨论和了解司法管辖区指南和其他教育材料如何支持采用,以及帮助评估市场准备情况。

  5.英国咨询委员会呼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近日,英国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技术咨询委员会(TAC)发布其建议,以认可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气候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准则(IFRS S1和S2),供英国公司使用。此前英国前政府去年发布了英国绿色金融战略,其中包括承诺在新的ISSB准则发布后对其进行评估。

  虽然TAC支持采用IFRS S1和S2,但也建议对该准则进行一些修订。最值得注意的是,ISSB推出了“气候优先”宽免,给公司额外一年的时间来披露一些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以便它们能够首先专注于气候相关报告,但TAC认可包括将这项宽限延长至两年的建议。

  二、国内ESG动态

  1.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

  12月12日,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KFRS S1)》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HKFRS S2)》(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全面衔接,并将于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根据政府的《香港可持续披露路线图》所阐明,香港将分阶段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于大型公众责任实体上,目标在2028年前全面落实。公会将继续配合政府路线图,与其他持份者紧密合作,透过可持续鉴证、数据与科技及技能培训,为实施香港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并为香港发展全面的可持续披露生态圈作出贡献。

  2.香港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咨询总结

  12月19日,香港联交所就《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刊发咨询总结。《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修订包括董事会效能、董事会独立性、多元化、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资本管理五大方面。新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适用于202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及年报。联交所将于2025年上半年刊发更新指引,协助发行人遵守新规定。

  同时,联交所发表了有关发行人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披露常规情况的审阅结果,审阅旨在评估发行人遵守ESG汇报框架的情况以及大型股发行人(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的发行人)是否已准备好就新气候规定进行汇报。主要审阅结果:(1)所有层面(“B4:劳工准则”除外)的汇报率至少达91%。(2)ESG管治披露素质普遍有所提升,发行人对其董事在监管及考虑ESG事宜上的参与提供了更多详情。(3)大多数大型股发行人对即将生效的新气候规定已有一定了解,并已开始就若干新规定进行汇报(例如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量及量化环境目标)。

  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拟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中提及:增加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相关条款。沪深北交易所已出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自律监管指引,为健全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拟在本办法中增加相关条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到:上市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信息。

  在年报、半年报的格式准则中把ESG信息合并为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这在2021年版本中是分为第四节(公司治理)和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两节的。格式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的,仅需提供相关的查询索引。

  4.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三是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四是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五是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六是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七是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八是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九是严守依法合规底线。其中关于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中央企业要督促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5.深交所发布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港股通内地企业ESG优选指数

  12月20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简称深证信息)发布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优选指数等2条指数。其中,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从港股中按照ESG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剔除ESG评分在国证一级行业内排名后20%的股票,选取剩余股票构成指数样本。国证港股通内地企业ESG优选指数从港股中选取ESG评分前150名股票作为待选样本,然后选取ESG评分季度环比提升最大的50只股票构成指数样本。

  2024年是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十周年。截至11月底,已有超过1400家内地企业在港上市,占比香港市场总市值七成以上,涵盖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同时,深证信息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绿色投资型指数供给,已发布绿色低碳、ESG领域指数71条,并实现将港股中国公司纳入国证ESG评价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港股通内地企业ESG指数、港股通内地企业ESG优选指数发布后,将进一步引导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助力内地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释放可持续增长潜力。

  说明:以上内容根据网络资讯信息进行整理,仅供参考。

  ESG咨询:010-858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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